10.13910/j.cnki.shjr.2022.12.003
知识产权售后回租模式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
售后回租模式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的一种模式.它一方面满足了创新者对知识产权独占性使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缓解了知识产权定价的不确定性,具有较高的实践理性.但知识产权售后回租模式存在严重的制度困境,主要在于知识产权客体作为融资租赁物的适格性规则不明,具体表现为:立法对知识产权客体作为标的物缺乏认可;知识产权评估难以影响标的物的价值与租金的确定.就域外经验来看,为满足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需求,可以通过动产担保一元化的体系保护以及对传统融资租赁的扩大解释两种方式为知识产权售后回租提供法律保障.基于功能主义视角,应扩大融资租赁物的适用范围,肯定知识产权客体的适格性,采用行为识别模式判断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关系,推动证券化项目中的基础资产组合多元化,探索固定循环型资产池模式,以及完善基础资产登记程序等具体举措化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售后回租模式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售后回租、功能主义
D922.28;D923.4(中国法律)
2023-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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