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10/j.cnki.shjr.2022.10.001
科创板券商跟投与IPO企业盈余管理
国外资本市场研究表明,券商参与股权投资业务会降低所承销企业IPO发行时的盈余管理程度.我国于2019年开设了科创板,并创新性地要求保荐券商必须参与IPO战略配售以落实保荐机构的监督责任.基于此制度背景,本文以2019-2021年科创板进行IPO的企业样本来考察券商跟投与所承销企业盈余管理程度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当券商所承担的跟投金额越高或收益风险越高时,其所承销的IPO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研究表明:在科创板跟投制度下,券商因跟投而承受的经济成本使得券商更有动机去抑制企业在IPO时的向上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行为;且这一影响在低声誉券商和低声誉审计师以及与保荐券商距离较远的企业上更显著,说明该制度对于当前我国不够完善的投资者保护以及公司治理机制是一种有效的补充.
券商跟投、盈余管理、券商声誉、IPO
F830.9;F832.5(金融、银行)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YJB013
2022-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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