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跨境风险参与中的法律问题
境内外银行间跨境风险参与实为跨境债权转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仍为有效.银行跨境风险参与规避了我国现行的外债管制政策,影响我国宏观外债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弱化了外债管理的有效性,亟需填补相关法律漏洞,对其予以有效规范.
风险参与、债权转让、短期外债、合同效力
D921(中国法律)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7-80
风险参与、债权转让、短期外债、合同效力
D921(中国法律)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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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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