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225.2009.05.008
论我国合同法设立情事变更制度的意义——以法经济学视角
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在厘清该制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法经济学视角,从科斯第二定理、理性人理论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等方面论证了我国合同法设立情事变更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出该制度的设立是国家法律对合同当事人权利的正确配置,有利于理性人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合同法、情事变更、科斯第二定理、理性人理论、效益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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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9-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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