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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9668.2013.02.006

新车移动需要告别“黑户”

引用
去年9月12日发布实施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规定:未销售的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但规定的执行在现实中遇到了困难.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安部新实施的《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未对临时移动证办理制定实施细则,企业无所适从.而多数品牌汽车的4S店的仓库与展厅各在一处,必须通过车辆移动来实现车展、巡展、二三级市场的调拨和展厅零售.经销商在展厅、店面与仓库之间移动未销售的新车又必须使用临时牌照,这就造成新车移动没有合法身份,”黑户”上路带来的诸多不便.

机动车登记、移动、车辆管理、展厅、汽车经销商、公安部、全国工商联、行驶、销售、实施细则、三级市场、机动车辆、合法身份、管理规定、仓库、车号牌、商会、企业、品牌、牌照

D92;TU2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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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38/TH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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