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45号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后,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专用汽车和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专用汽车、挂车、生产企业、产品、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行政审批项目、产业发展政策、准入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竞争秩序、企业技术进步、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总则、维护、规范
F04;F42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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