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1565.2023.02.008

串通投标案件法律适用难点刍议

引用
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司法实务中,串通投标罪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通过案例剖析和学理分析,对于一人多次参与串通投标的,中标金额应当累计计算;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以扣除其支付成本后的获利计算;实践中一人控制多家公司围标行为应当构成串通投标;提前内定中标人,后补招投标手续一般不构成犯罪.为消除实务中对于串通投标犯罪认定的分歧,需进一步优化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完善行刑衔接,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规则.

串通投标、行刑衔接、非法所得、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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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23-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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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1673-1565

37-143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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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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