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9.03.002
认罪简化审判程序之检视与反思
认罪认罚案件因其特殊性需要适用比普通程序更为简化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在普通程序基础上经过简化,且以被告人认罪为启动条件,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主要目的的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构成了我国认罪简化审判程序体系."简者不简"的简易程序和过度限制、规定模糊的速裁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率均偏低,未能充分发挥认罪简化审判程序的程序功效.为满足认罪认罚案件对认罪简化审判程序提出的要求,简易程序应当调整其案件适用范围,强化其简化特性;速裁程序应当取消对其程序适用的过度限制,并明确庭审规程.
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庭审速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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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8 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18CSPJ18
2019-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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