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6.02.013
“前腐后继”现象的犯罪学思考
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几任主要领导连续因贪污贿赂落马,受到刑事追究,这就是被人们称为“前腐后继”的犯罪现象.“前腐后继”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制约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惩治不力,贪污贿赂犯罪成本低、收益高;对行贿行为网开一面;理想信念缺失.“前腐后继”犯罪现象的治理路径是:推进改革,着力解决权力制约监督难题;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立法;加大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执行力度;加大惩治行贿的力度;及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减少“犯罪黑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前腐后继”、犯罪原因、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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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浙江省高校刑法学重点学科2014年课题:“职务犯罪轻刑化及治理对策研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标准研究”GJ2015D14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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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