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5.02.021
论社会失范——规范僭越与规范缺位
我国的社会控制手段已经实现了从道德到法律的转移,但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却出现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双重失范.其原因主要在于法治的缺陷,而根本则在于中国社会转型的社会整体环境.为了矫正社会失范,必须双管齐下,实现法律与道德的有机联动.
社会失范、规范、僭越、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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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制度与社会建设的和谐》项目05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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