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5.02.007
两种中国观及其对法学研究的启示
中国现代的学科建制是在极为紧迫的时空中推进的,由此导致了学术界囫囵吞枣地接受西方的理论、范式及思维方式等,这极不利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关于中国”观与“根据中国”观是有关思考中国问题的两种思维类型,前者从外部出发将中国视为诊断对象,后者要求以中国为根据来思考中国.批判法学观与理解法学观是上述两种思维方式在法学研究中的表现形式.有必要分析与反思“关于中国”观、批判法学观,倡导并构造“根据中国”观及理解法学观.
关于中国观、根据中国观、批判法学观、理解法学观、思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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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3(法的理论(法学))
常州大学青年发展基金课题资助2014QN05
2015-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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