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4.06.006
诈骗罪疑难问题研究
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诈骗罪自古以来便存在,但直至今日我国刑法通说对于诈骗罪的理解仍有不明之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未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中明确列出,但是却是诈骗罪中必不可少的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作为三角诈骗典型代表的诉讼诈骗行为只是诈骗罪的一种行为方式,应被认定为诈骗罪;对于电信诈骗,两高的司法解释明晰了其定罪量刑的依据,但在共犯认定问题上应以分赃时的具体情形为依据.
诈骗罪、诉讼诈骗、电信诈骗、权益型诈骗、法条竞合
26
D914(法学各部门)
2015-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