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2.03.001
关于治安学二级学科建设的若干思考
治安学已具备公安学下二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即:研究对象从属于公安学,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社会有较大规模的人才需求,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但存在与公安学关系不明、基础理论研究薄弱、人才培养目标过窄、研究相对封闭和专门学术平台缺乏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治安学学科建设应探讨秩序与安全的关系以明确治安学在公安学中的地位,构建开放的治安学研究体系以摆脱治安业务思维的限制,加强治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以指导治安实践,拓宽治安学人才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倾斜以提供学术发展平台。
公安学、治安学、二级学科、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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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科专项建设课题《治安学学科建设研究》的成果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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