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2.01.012
吉林省涉黑犯罪调查及其思考
当前吉林省黑社会性质组织多为中等规模,成员以无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进城农民为主,“村霸”型、“垄断特定行业”型、“商黑一体化”型、“经营地下行业”型、“官黑一体化”型和“恶霸”型组织是其主要类型,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农村基层政权或政治领域渗透的趋势日益突出,已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其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发展滞后和社会管理不到位,所以应根据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性特征弱化而经济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强化的发展趋势。对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作适当调整;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行为、领导行为、积极参加及其他参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以有效规制其犯罪行为。
吉林省、涉黑犯罪、犯罪现状、犯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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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重点预研及转化项目“中国涉黑犯罪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实证研究--以吉林省为调查对象”的阶段性成果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