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1.06.003
巴勒莫公约视角下的我国涉黑犯罪立法
刑法修正案(八)对涉黑犯罪的法条作了修订,不仅提高了法定刑,而且增设了财产刑。我国刑法涉黑犯罪的规定与巴勒莫公约的规定精神是基本一致的,但也存在差异,主要是公约规定的故意“促使”实施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严重犯罪行为之惩处以及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对“提供实质性配合者”考虑给予“减轻处罚”或“免予起诉”的可能性的问题,在我国邢法中尚未体现,因而还有完善之空间。
刑法学、涉黑犯罪、巴勒莫公约、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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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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