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1.04.021
论命案强制鉴定制度的建构——以预防侦查错误为视角
在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刑事冤案中,侦查错误可谓错案之源,而在一系列侦查错误中侦查鉴定无不扮演着帮凶的角色,囿于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纠错功能的有限性,建立命案强制鉴定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制度规范的一般原理,命案强制鉴定制度的基本构成包括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实体性要素主要包括鉴定主体、鉴定范围、鉴定标准、鉴定效力等内容;程序性要素主要包括鉴定的启动、告知、异议、救济等内容.诚然,命案强制鉴定制度不能完全杜绝侦查错误的发生,但是可以减少侦查错误发生的概率.
命案、死因、侦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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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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