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1.04.009
发回重审事由分析——从“法院发回重审权”的视角切入
发回重审制度是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错误判决,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一项重要程序保障,对于保证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大部分研究仅侧重于描述发回重审制度由于立法本身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很少立足于法院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权”性质的角度进行分析.因此,有必要提出“权利性质的发回重审权”和“裁量性质的发回重审权”两个概念,在此基础上细致分析两个不同的程序中法院发回重审事由的区别,给司法实践中法官“发回重审权”的行使以更明确的指引.
发回重审、权利性质、裁量性质
23
D915(法学各部门)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