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0.02.020
《律师法》的修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影响研究
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律师法>在律师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三个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应对挑战,转变侦查理念,增强证据意识,加强对案件的审核,重视与有关机关、部门及律师的交流与协作,更有效地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
律师法、公安执法、影响、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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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山东警察学院课题Y2008S04
2010-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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