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9.04.012
欧洲人权法院眼中的"酷刑"
酷刑是一种摧残人类肉体、精神的行为.二战以后,世界诸国签订了大量包含或者专门禁止酷刑的国际文书,美、欧、非各洲的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也得以确立.本文结合相关判例,系统地介绍欧洲人权法院对"酷刑"的界定,以期为我国公民免受酷刑权的保护制度构建提供借鉴.
酷刑、人道主义、人权、欧洲人权法
21
D998.2(国际法)
200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