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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1565.2005.02.007

论"性骚扰"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引用
"性骚扰"是一种不受他人欢迎和公众支持的行为,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在我国法治完善与进步的过程中,对该行为在立法上应予以规制,使行为人有效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受害人能够获得法律的救济,最终遏制该行为.该文从"性骚扰"的概念界定、特性分析入手,指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性骚扰"是侵害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可以适用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来确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性骚扰"、一般人格权、侵权民事责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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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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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1673-1565

37-143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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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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