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5.01.011
关于商标"第二含义"有关问题的研究
商标"第二含义"问题是我国商标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修订后的商标法对商标"第二含义"问题的规定比较原则.借鉴国外立法实践,结合我国商标法的现有规定,商标"第二含义"的适用范围应包括地名和地理标志,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以及其他缺乏显著性特征的标志.使用时间长短和表明消费者态度的证据是认定商标"第二含义"的标准.商标"第二含义"的所有人不得排除他人在原有含义上正当、善意地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商标"第二含义"、立法实践、适用范围、认定标准、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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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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