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2.03.017
商鞅法治论中的"禁使"
在商鞅的法治论中,实现治的目的的基本方法是"禁使".使就是使民为上用,用民从事的主要是农战;禁是使之不为,主要是禁民从事农战以外的各种活动,其中主要的可以概括为24禁.使的具体措施包括:引导、激励,创造良好条件排除蠢民之政两种.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四种,包括:不任、不高,堵塞非农战者得爵受赏的通道;夺其资;设置障碍,加重负担,降低地位;禁止和惩罚.
商鞅、法治、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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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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