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2.03.004
全球化背景下完善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之构想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必须在保留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法律界定的基础上,着力修改完善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刑法规定.为此,首先应当完善商业秘密犯罪的罪名体系;其次,严格限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再次,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增设多个量刑档次,以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法定刑设置宽严相济;最后,规定对于一般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须"告诉才处理",但是,侵犯商业秘密危及国家利益或者情节严重的则除外.当然,关于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关键还在于<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制定.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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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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