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1.02.005
论对金融、经济犯罪提高适用刑法的"含科量"
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定罪量刑的科学成分量,即"含科量",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大关键.犯罪构成理论愈科学,就愈利提高适用刑法的"含科量".本文从研究金融、经济犯罪的形态特征和规律性出发,论证了传统的苏中式犯罪构成理论,不利于提高对金融、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的"含科量";要提高对金融、经济犯罪适用刑法的"含科量",应当适用龙式和前置式的新的犯罪构成理论.
金融犯罪、经济犯罪、定罪量刑、"含科量"、龙式犯罪构成、前置式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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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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