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18.06.002
刑法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的内在联动:由刑事判决到刑事执行的思考
刑法学和刑事执行法学具有内在一致性和延续性, 连接二者的桥梁和纽带即为刑事判决.刑事判决是刑法适用的结果, 也是刑事执行的依据, 但由刑事判决所固定的刑法适用结果与实际执行的具体需求之间理论上存在"刑罚不足"与"刑罚过剩"的矛盾.作为刑事判决结果的"刑罚份量"由刑罚正当化根据所内在决定, 而受罪刑法定原则保障人权精神的制约, 允许在刑事执行过程中依据改造的实际效果, 减少由原判决确定的刑罚量, 以至真正成为问题的仅是"刑罚过剩".减刑假释制度能够分别通过减少原判刑罚或者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形式缓解"刑罚过剩".
刑事判决、刑事执行、刑罚正当化根据、罪刑法定、减刑假释
30
DF6(刑法)
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暨贵州省一流法学专业建设项目《刑法总论精品课程建设》
2019-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