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16.03.001
中国反恐立法的积极转向及其特殊性
2016年1月1日,经历了长期的酝酿和专家的研究论证,《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终于出台并开始实施。其中第七章“国际合作”部分规定,中国各反恐相关部门包括武警、公安、国安等部门可以派员到海外执行反恐任务,这一规定无疑对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反恐体系是一大进步和积极转向。随着“东突”恐怖组织与国际恐怖势力不断合流,中国积极介入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并派员到境外国家执行反恐任务,势在必行。
反恐怖主义法、国际反恐公约、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刑法修正案
28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6-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