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612.2014.03.006

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方式与权力边界

引用
在社会转型、法治初创的社情下,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行政法律监督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监督空位和监督不力的状况.这种“缺位”现象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方式以及权力行使边界等基础的检察监督理论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和可行性监督路径.检察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应界定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执法监督权方式可划分为检察监督侦查权、检察监督诉权、检察监督建议权三类.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力边界,即行政执法监督权的行使应坚持谦仰原则和“刑事先理”原则,形成内外结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被动申请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权力启动机制.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方式、权力边界

26

DF314(行政法)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6-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1674-5612

51-1716/D

26

2014,2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