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13.02.001
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研究
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较大的变动,对公诉人不出庭、简易程序体系不清等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革,但仍留下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法还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改变了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判期限,这样的变动在实施中又会产生诸如滥用简易程序,降低诉讼效率等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作用,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证公正,必须解决残留的旧问题和新产生的问题,并对简易程序设立变通的证据规则、量刑程序和救济程序.
简易程序的功能、诉讼效率、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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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诉讼法)
201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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