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10.03.004
对我国物证证据的多维思考
物证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各圆诉讼实践中也被普遍应用.物证不仅具有区别于"实物证据"、"物的证据"、"以物证为基础产生的笔录证据或鉴定证据"等证据法概念的语义内涵;而且具有真实可靠性、相对稳定性、间接证明性、直观说服力等证明特征.除此之外,物证的大量应用还具有历史与现实、实体与程序等多维度意义.
物证、证据种类、物的证据、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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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3(诉讼法)
201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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