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08.06.009
论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以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理论为基度
关于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学的通说认为只能是过失犯罪, 其罪过形式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本文将结合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理论, 原因自由行为等学说论证在某些特定情形下,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还应当包括间接故意.
交通肇事罪、罪过、原因自由行为、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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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08-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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