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12.2007.05.013
法治视野下都市群体性活动处置理念和进路——以群体性事件处置为背景
正确界定群体性活动和事件应是我国处理聚众活动的前提,适当提高群体性事件的"门槛",将使大多数群体性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在此基础上探讨都市群体性活动处置理念和进路,不仅对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有重要意义,而且符合法治社会的一般要求,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动态平衡和建立和谐社会.
群体性活动、群体性事件、界定、价值、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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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4(国家理论)
2008-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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