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20.33.033
我国行政规章立法后评估标准研究
2017年修订后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将规章立法后评估作为检验规章立法质量的重要参考.我国规章立法后评估初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但是,这套规章立法后评估标准体系在标准选取和标准内容上都存在突出的问题.规章立法后评估标准的建构,应当综合考虑评估目的的特定性、评估标准的可测评性、评估对象的特殊性等因素.
行政规章、立法后评估、评估规定、立法实践
D922.1(中国法律)
本文系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法语言规范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内部行政法律责任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吉林省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吉林省生态环境立法中的公平竞争条款分析"
2020-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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