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381.2013.26.089
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程序之比较
美德法日四国法官选任的经验表明,多方参与的选任程序使得法官选任呈现出民主化、公开化和理性化的特征;地方法院法官的选任程序虽与中央法院不同,但保持了必要的统一性以彰显国家司法权的统一;美国和欧陆法官职务晋升程序各有优劣,而这种差异性源自其政治传统的分殊.
法官选任、提名、审查、任命、晋升
D92;DF8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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