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179.2008.10.014
河道范围内修建码头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码头工程,应进行防洪评价.根据2004年8月印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内容要求,进行了拟建码头工程防洪影响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等.河演分析结果表明,工程河段多年来河势稳定,河道深槽位置及两岸的江岸基本保持稳定;码头工程附近江岸基本稳定,工程水域河床冲淤幅度相对较小,具备开发利用的条件.平面二维数学模型计算结果表明,工程修建后对河道水位及流场的影响较小,码头工程的修建不会对其所在河段河势及行洪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防洪综合评价、防洪评价计算、河道演变分析、码头工程、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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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656.1(港口工程)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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