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09.2015.04.024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3条的探讨
我国第一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是公共人事管理的重大创新,意味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但《条例》总体较为简略,部分条款容易引起分歧。文章从初次就业及试用期时间、试用期岗位三个方面对《条例》第13条进行探讨,以期对《条例》今后的修改与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款、探讨
D63;DF9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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