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18.02.011
关于试用期,你可能存在这些误读
所谓试用期,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限.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有很多HR对试用期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读,非常有必要认真梳理一下.
试用期
D922.52;F272.92;R192.6
2021-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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