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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员工病假如何处理

引用
HR来信:我们公司在青岛,有一女员工在三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公司经讨论决定不予续签,并于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该员工合同不续签,几天之后,该员工就向公司提交了怀孕证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续延书”,约定劳动合同到三期届满时终止。此后,员工便以先兆流产、需要保胎为由请病假至今。相关问题如下:

女员工、病假、怀孕、劳动合同、公司、续签、HR

F832.33(金融、银行)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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