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632.2005.21.009
并购裁员:企业可以为所欲为吗
@@ 解聘员工如此简单?一家中外合资大饭店,合资方分别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和一家日本株式会社,分别有40%、20%、40%的股份.大饭店于1982年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1990年初正式营业,合营期限为10年.最初的两年里,饭店经营状况良好,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不料后来企业经营走入低谷,连年亏损,到1993年4月亏损额已高达870万元人民币.这时,日方决定将其股份转给一家韩国公司.这家韩国公司买下日方股份后,承包了大饭店,随即提出了解除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要求.
并购、裁员、饭店、信托投资公司、股份、房地产开发、注册登记、株式会社、中外合资、员工、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劳动合同、亏损、经营状况、经济效益、韩国、别是一家、人民币、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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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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