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0932.2020.07.007

合宪性审查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引用
合宪性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重要制度.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合宪性审查的概念后,宪法学界积极投入对该问题的研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协助落实"的合宪性审查体制,合宪性审查的对象涵盖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监察法规",审查机制上包括了事先审查(即审查是否有必要立法的合宪性问题)、事中审查(即审查立法起草审议中的合宪性问题)、事后审查(即审查立法生效后的合宪性问题,事后审查主要是备案审查).这一合宪性审查的体制机制基本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宪法监督体系和机制研究"〔18KDAL044〕的阶段性成果

2020-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大研究

1009-0932

62-1107/D

2020,(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