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6.12.005
送"不作为"锦旗也是一种监督方式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石顷镇黄龙村村民冯勇军,因不满领导机关治污不力,而给镇党委政府、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结果被警方刑事拘留.诸多媒体对此作了报道.笔者认为群众给党政机关送"不作为"锦旗并不违法,应当视为群众监督党政机关的一种方式.
锦旗、党政机关、刑事拘留、群众监督、领导机关、四川省、三台县、绵阳市、环保局、多媒体、政府、违法、黄龙、党委
DF7;D91
2016-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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