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0932.2016.07.010

关于设区市人大立法实践问题研究

引用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制定15年来的首次修改。本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是授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立法法第七十二条既扩大了地方立法主体范围,又明确界定了市级立法权限范围,使设区市成为相对独立的立法层次,较为系统地架构起地方性法规省市两级立法分权格局,完善了我国立法体系。

市人大、立法法第、地方立法权、设区市、地方性法规、主体范围、权限范围、全国人大、立法体系、立法层次、系统、架构、会议、格局、法制

DF0;F81

2016-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3-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大研究

1009-0932

62-1107/D

2016,(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