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4.08.007
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中地方人大间合作机制研究——以汉江水环境治理为例
乔·B·斯蒂文斯说:“尽管每个人都能获益于整体的形式或存在,但他们不会为推进共同利益而行动.”[1]从理性经济人“趋利避害”对利益的角逐来说,单个地方在解决区域性公共问题时,一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感到“没有必要”“搭便车”的从众心理导致“公共池塘悲剧”现象屡见不鲜.曾经碧波荡漾的汉江母亲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各种污染物的侵袭,正变得浑浊不堪.为了保护汉江母亲河,湖北省老河口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已将“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列入了当年一号议案,并成立了督办专班,和谷城联合倡议,拟共同出台保护母亲河的方案.围绕汉江母亲河的保护河谷两地人大间初步形成了一些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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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D92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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