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3.11.001
调查研究与发言权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毛泽东同志的这句名言,被人们普遍认可和接受。如果我们对这句话中调查研究与发言权的关系作一番思辨,对我们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颇有启发。调查研究与发言权之有与无的关系,可以有多种组合。这里选择其中的三种予以分析。<br> 第一,“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这实际是“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的另一种说法,只不过后者是以否定的句式加强语气罢了。它强调的是,开展调查研究是有发言权的必要条件,亦即只有对事物有了深入细致地了解,提出的意见才有价值,才有将意见进行表达的必要。对于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说,开展调查研究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按照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前,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开展对专项工作的视察和调研。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也是调查研究工作的一种方式。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监督议题,采取正确的方法,多角度、多侧面地调查收集专项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厚积薄发,点面结合,客观公正地对专项工作和执法工作作出判断,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理有据,事实坐得稳,观点拿得出,这样才能在审议发言中有充足的底气。
调查研究、发言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项、履行职责、法律法规、执法工作、有理有据、行情、客观公正、监督、工作情况、多种组合、调查收集、点面结合、有与无、有价值、毛泽东
D92;TP3
2013-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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