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6.02.007
为什么行使得不充分--浅析影响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因素
@@ 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责,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努力,讨论、决定了一些重大事项.然而,从总体上看,这还是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存在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不充分的现象.一是作出有实质性、强制性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数量不多.据有关报刊报道:某省过去10年中,共作出决议、决定141件,而有实质性、强制性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只有5件,占4%.
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强制性、决议、报刊报道、组织法、职责、宪法、共作
D6(中国政治)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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