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3.08.026
《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 ——以利益衡量为方法
《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创制了绿色原则,系统设置了绿色条款,而绿色原则也成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的适用还存在对绿色原则内涵与价值理解错误、公私利益衡量论证缺乏、未能发挥绿色原则司法裁判功能等问题.利益衡量方法作为一种法律适用方法,从其特点来看在解决绿色原则司法实践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在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存在一定的阻碍,需结合绿色原则所体现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进行优化,并将利益衡量落实到具体案件中,以使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民法典、绿色原则、民事诉讼、利益衡量
D923(中国法律)
202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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