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4595.2022.25.027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研究述评
在2015年至2017年间,"以审判为中心"的主要研究内容可分为三部分:一是该诉讼制度的含义;二是该诉讼制度实现路径;三是该诉讼制度与相关命题之间的关系.在2018年至2021年间,"以审判为中心"的研究样态发展为:对该理论、规范的跟进性研究以及实践推行的实证研究.当前,研究成果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助力有所不足,原因在于尚未厘清三重影响因素:一是理论模型与改革文本的体系分歧;二是讨论主体与参与主体的认知矛盾;三是技术改革与体制改革的路径差异.
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审判中心主义
D9(法律)
2022-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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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