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1509.2022.03.010

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若干问题探究

引用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个别下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在立法模式上设置了"特别情形+特别程序"的双重限定,体现出立法者极为审慎的态度.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在定位上接近现有的超过追诉期限后的核准追诉制度,应以"不核准为原则,核准为例外",在性质上是对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的核准,而非对"入罪"的核准,在立法基础上是对"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有条件借鉴.实体方面,"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应当理解为罪行;危害后果上应当对"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严重残疾"三个要素作独立判断;"情节恶劣"是对未成年人及其行为相关的主客观因素的综合性限制,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作为判断"情节恶劣"的主要参考.程序方面,侦查阶段不得轻易对低龄未成年人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应积极制定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前羁押替代性措施;基于检察权上下一体的原则,检察机关在核准时上级院无须过滤,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责任年龄、核准追诉、情节恶劣、恶意补足年龄

D926.3;D616;F283

2022-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22-1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少年犯罪问题

1006-1509

31-1193/D

202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