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487.2006.z2.049
浅议我国计划法的政策性特点
@@ 一、宏观调控政策与计划法
如何界定政策,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但从根本上说,政策是政府的策略,亦即政府为进行有效治理而采取的各种对策.由于政府为了公共职能而实施的策略,因而也可以称为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政府在特定的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或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可以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并由此分为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等多种类型,是一系列谋略、措施、条例、法令的总称.[1](P108)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密切,政策与法律共同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有些政策可以被转化为经济法律制度.
对市场经济进行计划调控的必要性根源于社会化大生产对计划的普遍需要.市场经济就是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经济,社会生产、再生产的每个方面、各个环节的联系是广泛和复杂的.高度社会化的经济的正常运行,客观上需要有一个社会中心进行协调,以使社会生产有组织、有计划地实现各种经济联系和协作.许多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说明,国家计划具有承担这种社会中心协调经济联系的重要功能,是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计划法、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生产、社会化、政府、经济联系、宏观调控政策、公共政策、经济法律制度、政策与法律、重要功能、中心、有效治理、行为准则、协调、社会政策、经济关系、计划调控、公共职能
D9(法律)
200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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