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18.01.011
论见义勇为致无辜第三人损害之侵权责任的承担
我国《民法总则》中关注了救助人和受益人因见义勇为行为而受损时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但是并未提及无辜第三人因见义勇为行为而受损情况下的责任承担,这一立法空白也导致现实案例中情与法的冲突.我国的无因管理和紧急避险制度均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法国民法中的默示合同制度和意大利民法中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未来值得我国立法的借鉴.
见义勇为、无辜第三人、损害赔偿
D913(法学各部门)
2018-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