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2X.2016.03.003
《庄子》“自然”观的伦理意蕴与价值解析
《庄子》的“自然”有三重含义:一是率真、无为的人性自然状态和民朴天放的社会理想状态;二是反映宇宙变化之理和万物恒常规律的自然理则;三是不假修饰而让才性自现的得道方式。由此形成“自然”的丰富伦理内涵:“素朴而民性得矣”的人性本有状态、“自适其适”的至仁追求、“放德而行”的自在自由、超越性的“内圣”取向。《庄子》通过特有的表达方式和思维视界,围绕道德生发自然、状态自然、运化自然、趋势自然的维度,留下众多价值启思:道德的价值根基应实现与人之需求的直接同一,尊重道德规则自组织、自协调的系统机制,希冀自得式的自由心境和自我觉解之人格理想。
《庄子》、自然、伦理与价值
B223.5(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建构研究”13BKS011;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规划研究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基础研究”MJDXK0403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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